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方案
信息发布者:美好明天 2017-01-13 12:56:46 来源:转自网络 转载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以下简称“三农普”)数据处理工作遵循“创新管理,提高效率”的原则,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普查数据处理的信息化、网络化,全面提升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为了做好三农普数据处理工作,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和《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三农普数据处理工作按照“统一标准、分级负责、规范管理、安全高效”的原则进行。——统一标准: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农普办”)统一部署下,要求数据处理工作“统一技术环境标准,统一数据处理标准,统一数据处理软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普查数据的采集、上报与处理。——分级负责:本次普查的数据处理工作,分别由乡、县、地市、省和国家级普查机构组织实施。各级普查机构要按照各自分工,做好统筹规划,加强组织协调,按时完成各项数据处理工作任务。——规范管理:本次普查规模大,技术要求高,数据处理人员多,数据处理设备量大,各级普查机构必须严格管理,建立岗位责任制,落实责任、强化基础。——安全高效:各级普查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意识,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数据处理的各项业务规程和安全要求,确保数据处理系统高效运行和普查数据的安全与完整。二、工作内容本次普查数据处理对象为以下普查表式:——农户填报的《农户普查表》;——规模农业经营户填报的《规模农业经营户普查表》;——农业经营单位填报的《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表》;——村民委员会填报的《行政村普查表》;——乡镇人民政府填报的《乡镇普查表》。数据处理工作是要完成上述5种表式的数据采集与录入、数据报送与接收、数据交换与备份、数据审核与验收、数据汇总与反馈,以及数据归档等工作。三、数据处理流程本次普查的数据处理是按照“移动采集、网上报送、两级部署、四级审核”的工作模式进行。数据处理流程如下:(一)入户前准备。在普查入户登记前,普查员领取PDA(移动采集终端(以下简称“PDA”)进行注册,接收数据采集应用程序、普查制度等,并进行数据应用程序的安装和普查制度的加载。(二)数据采集与报送。三农普根据不同的调查对象,采用不同的数据采集和数据报送方式。1.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普查员入户进行现场登记,通过PDA数据采集程序采集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以及农业经营单位的数据并进行初审,通过移动互联网将普查数据上传到省级农普办。2.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填报的普查数据由乡级普查机构通过固定互联网在普查数据处理系统中进行录入与初审,并报送至省级农普办。(三)数据审核与验收。县、地市、省级普查机构利用普查数据处理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数据审核、查询、验收等工作。普查数据经省级普查机构审核确认后,向国务院农普办上报净化后的普查数据和审核报告单。国务院农普办接收、审核和验收省级普查机构上报的数据和审核报告单。(四)数据汇总。国务院农普办对验收后的普查数据进行汇总。(五)数据反馈与归档。普查数据经国务院农普办评估后进行反馈并归档。四、数据处理软件普查数据处理软件由国务院农普办统一开发,包括:移动采集终端管理系统、PDA数据采集程序、普查数据处理系统等。移动采集终端管理系统和普查数据处理系统分别在国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两级部署。(一)移动终端管理系统:负责PDA的注册管理;完成数据采集应用程序、普查制度、程序补丁包、普查制度修订包和培训教材等相关数据向PDA推送等任务。(二)PDA数据采集程序:负责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的数据采集。完成数据初审、数据上传等任务。(三)普查数据处理系统:由数据采集报送、数据交换和数据处理三个中心构成。省级数据采集报送中心接收所辖地区PDA端上传的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的普查数据、采集与报送行政村和乡镇的普查数据,并由数据交换中心将数据传送到省级数据处理中心,同时与国家级数据交换中心进行定时同步。县、地市和省级统计人员登录省级数据处理中心进行数据审核与查询,并在报告期将净化后的数据和审核报告单通过数据交换中心提交到国家。省级数据汇总工作在省级数据处理中心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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